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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61号)要求,现将美高梅集团推荐申报“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全省遴选10名。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资助3年,纳入“楚才卡”B卡服务范围,并纳入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各学院最多可择优推荐1人。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院,可最多择优推荐2人。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
2、研究领域和服务方向属于国家、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处于国家科技战略与政策理论前沿,担任学术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或主持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1)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及工程应用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
(2)在技术开发项目中,积极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
(3)在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水平拔尖,学术造诣高深,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3、在校全职工作,博士后出站至少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
4、已入选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等同等人才计划项目的不再申报。
5、往届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在资助期不再申报。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填写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表》(附件材料附后),一并提交到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后择优推荐,填写附件2《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推荐人选信息表》。将附件1、附件2打包发送至邮箱(bsh@wust.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到人事处。
3、学校推荐。经过专家评议,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报送省人社厅,参与全省评选。
请各学院于2023年5月9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工作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向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人事处 赵磊
联系电话:(027)68862406
附件1 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推荐人选信息表.xlsx
人事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