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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1-04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16 年度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与师资培养的需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此次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老师须先得到所在单位的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前将附有单位推荐意见并有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美高梅mgm集团2288教师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附件1)、“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 所需的上报给省教育厅的申报材料递交到人事处进行登记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上报给省教育厅。现就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2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3 、地方合作项目。   
 
(二)申报资格:
申报人除应符合当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类别条件外,参照《美高梅mgm集团2288公派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武科大人【2014】6号),还应符合下列的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具有学成回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 、申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硕士学位人员一般应有在本校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博士学位人员应有在本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 、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应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时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5日以后出生),留学期限:3-6个月;
4 、申报国家公派普通访问学者,应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申请时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留学期限:3-12个月;
5 、申报国家公派博士后,申请时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留学期限:6-12个月;
6 、申报人近三年必须全额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并在教学、科研和其他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7 、曾享受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的人员回校工作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报此次国家公派留学,回国工作后做出突出成绩者,须回国满3年方可再次申报;
8 申报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核心骨干;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9 在职进行博士后研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程序:
1 、被单位遴选推荐的教师请携《美高梅mgm集团2288教师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到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申请人得到所在单位批准后,通知本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具体申报程序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查询(网址为: http://www.csc.edu.cn/ )。
申报者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的通知要求按时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申报,不按时在网上报名并提交者将无法申报该项目。
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前,请务必仔细检查填写内容:受理机构名称为“湖北省教育厅”,申报项目可参考《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申报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报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请申报者打印以上表格和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须原件两份,复印件一份),并均在第一页相应处贴上三张一寸照片,在相应处亲笔签名。
3 、申报者须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通知的要求完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报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相关支撑、证明等申报材料等提交于人事处。
 
(四)申报时间及特别注意事项:
1 、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人员提交《美高梅mgm集团2288教师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报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等相关支撑、证明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人员提交《美高梅mgm集团2288教师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报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等相关支撑、证明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请“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提交《美高梅mgm集团2288教师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报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等相关支撑、证明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3 、准备申请2016年“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人选可以同时再申请2016年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地方合作项目或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但是地方合作项目和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两个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内同时申请,往年入选了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的不得再申请2016年的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
4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 由以往的“一年”更改为“2016年12月31日”。
5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录取后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6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时 须提交外方单位的邀请函。
附件1:美高梅mgm集团2288教师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申请表
附件2:2016年国家公派项目选拔简章
附件3:2016年国家公派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重要材料)
附件4:2016年国家公派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5: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6: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工作流程
附件7: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附件8: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附件9:2016年国家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附件10:201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11: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申报工作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向人事处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咨询。
联系人:   人 事 处        李   琛     电话:68862406
          国际交流合作处    杨  习     电话:68862606
 
人事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6 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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