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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参赛作品的通知

发布者: 编辑:周习海 发布时间:2023-05-15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展现学校广大青年学子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面向全校征集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参赛作品。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厚植家国情怀 涵养进取品格

二、活动对象

(一)文艺节目、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术作品参加对象为美高梅集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本届艺术节分甲组和乙组。其中,甲组指非艺术专业学生组,乙组指艺术类专业学生组。

(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参加对象为美高梅集团教师,有关教研和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文艺节目含集体节目和个人节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

(二)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三)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内容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

具体作品要求详见附件《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四、有关要求

(一)文艺节目。请于5月31日前将《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文艺节目报表》(附件1)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于6月上旬以适当方式择优确定参赛作品。作品视频可在确定后进行拍摄。

(二)艺术实践工作坊。请于5月31日前将《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实践工作坊报表》(附件2)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于6月上旬反馈修改意见,并于10月下旬统一报送。

(三)美术作品。请于6月20日前将《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报表》(附件3)及其相关作品原件报送艺术与设计学院。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请于9月15日前将《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报表》(附件4)报送本科生院。

以上各类参赛作品报表均需要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五、活动负责人

文艺节目、艺术实践工作坊

牵头单位:校团委

负 责 人:魏雪妍

联系方式:027-68893201

邮    箱:wusttw01@126.com

地    址:黄家湖校区青春驿站三楼309办公室


美术作品

牵头单位:艺术与设计学院

负 责 人:邹龙、赵亚龄

联系方式:027-68896968

邮    箱:1773795136@qq.com

地    址:黄家湖校区教七楼70320办公室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

牵头单位:本科生院

负 责 人:彭丽

联系方式:027-68862468

邮    箱:5505887@qq.com

地    址:青山校区主楼1213办公室


附件:

1. 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文艺节目报表

2. 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实践工作坊报表

3. 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报表

4. 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报表

5. 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6. 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7. 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校团委 本科生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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