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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5-14 浏览次数:


学院(部、室)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243号)要求,自今年开始,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调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方式,全面实施“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将原来由“个人合作渠道”申报方式调整为“项目制”申报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方式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美高梅集团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请各学院(部、室)认真谋划,精心设计填写《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

学校汇总《项目申请书》后,组织项目评审向省教育厅集中推荐申报。

(二)重点支持学科方向

1.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和国计民生领域。

2.服务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等急需紧缺人才相关的学科专业;省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三高地、两基地”建设相关学科领域;湖北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相关重点学科专业领域。

3.其他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部认真梳理实质性国际合作伙伴,积极推动对接、抓紧时间部署落实项目申报。

2.填写《项目申请书》时请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3.自今年开始,留学基金委不再接受地方合作项目的个人申请。各学院(部无立项项目,不派出人员参加地方合作项目

、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室)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24年6月2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提交至国际处1207室申报工作中有任何情况和建议,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和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杨习 岳哲

话:027-68862606 027-86862315

邮  箱:wustiro@wust.edu.cn

附件:

《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



国际处  人事处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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